2018年以来,监利县纪委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措施,当好“啄木鸟”,管护好整片“森林”。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9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28人次,占比76%。
为更好地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监利县制定《谈话函询暂行办法》,规范谈话函询程序,明确谈话函询范围,坚持“谈话函询同步”原则,将问题谈透彻,将线索谈清晰,督促被函询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切实取得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实际效果。
“把功夫做在平常,当好‘婆婆嘴’,常念‘监督经’,平时常提醒、多敲打,发现错误苗头及时拉一把,早提醒、早处置,让他‘出出汗’,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问题。”监利县纪委书记艾春表示。
监利县还创新推行廉责告知制度,每季度定期汇总监利县各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查处情况,下发《廉责告知书》,2018年上半年,监利县已发放《廉责告知书》75份,监利县领导约谈乡镇及监利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30人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本单位分管领导和当事人121人次。(湖北日报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刘洋、宋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