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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 需看清房屋年限

长江日报2018-09-19 09:34:51

  1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来武汉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人群在不断增加,可有不少人在购买时发现,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为此,长江日报记者请公积金中心对此疑问进行解答。

  公积金中心专家提醒,购买二手房需要特别注意房屋的建成年限。房屋建成年限超过30年,不允许办理公积金贷款;房屋建成年限超过20年,不允许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此外,首套房购买二手房,建成年限在10年以内(包含10年)的,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70%。面积在144平方米之内的(包含144平方米),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80%。

  而首套房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年限在11年-20年以内的(包含20年),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年限在21年-30年以内(包含30年),贷款的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50%。

  据介绍,二套房购买一手房与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均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40%;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20年,同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江日报记者冷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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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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