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年内将建立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杜绝各种“土政策”“潜规则”,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
近年来,湖北省清理了招标投标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一些地方边清理、边出台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文件内容彼此矛盾和违法设置行政审批、备案、收费以及违规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等问题仍存在,既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又容易滋生腐败。
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计划,2018年内将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对经清理保留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目录,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作为行政监管依据;各地、各部门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前备案程序,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术工程外的招标限制一律取消,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本行业以外的市场主体参加投标。
据悉,湖北省还将推进交易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时发布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表示,2018年内,湖北省还将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服务效率,建立招标项目受理登记容缺机制,为重点工程、扶贫开发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乱收费、吃拿卡要以及随意摊派、故意刁难、漠视企业利益等行为。(湖北日报记者彭一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