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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出台《意见》 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8-07-10 17:47:22

湖北高院出台《意见》 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会现场(摄影 苏喜茹)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苏喜茹 通讯员 梅瑰 ):7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报湖北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并公布相关十大典型案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意见》以十个条目、从四个方面,对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坚决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盗抢拐骗等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在家事、交通、劳动、保险等领域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民间借贷、金融不良债权、地方政府债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案件,防止金融风险扩散。二是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重点打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惠农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困难群体追索赡养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妥善审理涉及征地补偿、扶贫救济款物发放等行政案件,为扶贫工作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开展巡回审判、法官驻网格等便民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组织“送法进乡村”法治宣教活动,为决胜精准脱贫攻坚战贡献司法力量。三是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加大对污染环境、滥伐林木、制污排污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环境监管失职、环境污染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妥善审理污染大气、水、土壤以及破坏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案件,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审判程序,通过判令足额赔偿、“补植复绿”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等方式,提升环境修复实效。四是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构建立案、审判、执行协同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做好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推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注重分析案件规律特点、产生原因和发展态势,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发挥司法案例资源优势,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发布了十大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领域典型案例,涉及非法经营、网络诈骗、合同纠纷、非法采矿、贪污受贿、不履行渣土管理法定职责、挪用特定款物、不正确履行水行政监管法定职责、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以及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据了解,近年来,根据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委的工作要求,湖北全省法院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民生服务精准脱贫工作,创新机制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编辑:苏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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