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7月2日电(记者侯文坤)《湖北省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发布,明确2020年底前,湖北尾矿库数量要控制在200座以内,并实施尾矿库信息化监管,对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提升尾矿库整体管理水平。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表示,2018年底前,湖北各市、州将完成对本辖区内的尾矿库排查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尾矿库基本情况,包括“头顶库”、无主库、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逐一登记造册。对现有尾矿库,湖北将规范改造和强化监督管理,严防尾砂渗漏带来的环境风险和不规范运行带来的安全风险,并督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设计排尾,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强化安全、环保监测监管。对不按期治理隐患或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尾矿库,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严格控制新、改、扩建尾矿库。国土、住建、林业、安监、环保等部门严格控制新建尾矿库的相关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坚决杜绝在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新建生产生活设施。
据悉,湖北去年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治理,关闭37家小矿山,启动20座尾矿库闭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