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湖北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到2035年,全省规划治理356条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河流长度6867公里,占全国总治理任务的6.2%,位居全国第三。据悉,湖北省是全国首个印发总体方案的省份。
湖北省河流众多,但中小河流仍是防洪工程体系中的短板。《总体方案》匡算总投资335.25亿元,提出以流域为单元,一条河一条河治理,是未来一段时间湖北省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安排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固、新建堤防,护坡护岸,加固、改建穿堤涵闸,河道清淤等措施,全面提升湖北省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
到2035年,湖北省将全面完成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治理,系统建立中小河流防洪工程体系,以河道、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据介绍,全省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共398条,通过对已治理情况及剩余治理需求详细梳理,全省356条河流纳入规划,主要分布于长江中游干流区、汉江水系及洞庭湖水系;从市级行政区看,荆州市纳入规划的治理河流长度达1575公里,占全省总治理任务的近1/4。列入《总体方案》的中小河流大多为人口较为集中、基本农田较为密集的地区,项目实施后,可保护约1566万人、约1554万亩农田免受防洪标准内的洪水侵袭。(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周宇、实习生杨思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