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法治活水润泽营商沃土——全省政法机关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统筹全省各级政法部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推出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企业合规试点等一批便民利企的“小切口”改革,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大提升”,成效显著、亮点纷呈,相关经验做法近日被国家发改委推广。
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努力把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从导入执前和解程序到即时履行完毕仅用了7天时间。”
近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的法官介绍了成功促成一件标的额78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前和解的经过。
一家智能停车系统公司与一家建设集团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簿公堂。建设集团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智能停车系统公司遂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立案材料后,法院执行局通过经济影响评估认为,当事双方有着很好的合作关系,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极有可能对双方都造成不利影响,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对该案开展执前和解。执前和解员向双方多次释法析理、沟通协商,既引导建设集团公司充分认识如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接续合作等角度出发积极和解。后来,双方均作出让步,建设集团公司一次性支付749万元达成执前和解协议。
办理涉企案件,不仅要考虑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还要研究其经济效果。
2020年1月,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从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对涉案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努力把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自该制度推行以来,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逐年缩短、超审限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执行工作核心指标全面提升,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对159名审判阶段在押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对28名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宣告无罪,累计发布92个“红黑榜”案例,相关案例入选最高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一家商业银行与一家民营企业签订私募债券认购协议,约定民营企业向商业银行定向发行私募债券,期限为3年。债券到期后,民营企业仅支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商业银行多次催要未果,遂提起诉讼。
事发地法院立案庭在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了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发现该案债券交易事实清楚、证据齐全,双方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
法院到当事企业了解其经营状况及逾期还款成诉原因,并与涉事银行沟通,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
法院迅速将该案委派给当地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法官全程参与指导。
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款项在3年内分期偿还。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更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52万多元。
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明显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还被评为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等。
纵深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帮助企业“医病症” 引导企业“走正道”
“通过合规整改合规建设,公司管理更规范、运转更高效,业绩也稳步增长。”近日,老河口市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肖某说。
此前,肖某因和员工陈某涉嫌犯罪,被谷城县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肖某被羁押期间,公司多个项目陷入停滞,他悔恨不已。
面对企业强烈的合规整改意愿,检察院严格把握法律规定和企业合规改革精神要求,实地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审查评估,认为案件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省检察院随后批准同意对该案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机制办理。
谷城县检察院及时与县法院对接沟通,会签相关文件,双方围绕合规案件办理的证据收集、程序衔接、效果评估等焦点问题形成共识。
检察院、法院会同第三方监管团队,指导企业修改完善合规计划、加强内部治理,督导企业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考察期满,第三方监管团队综合评估认为,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向检察机关出具了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肖某、陈某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该案件被评为法院优秀营商案件,入选最高检《企业合规改革动态》。
该案也成为2021年3月湖北被确定为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合规检察改革试点省份以来,办理的首例审判阶段企业合规案件。
在此之前,我省黄石检察机关办理的另一个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例被写进了2022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备受瞩目。
黄石市西塞山区一家民营企业因涉嫌犯罪被警方立案侦查。
得益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该公司经过为期半年的合规整改,脱胎换骨再出发。
“这也是黄石市办理的首起提前介入阶段企业合规案件。”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定伟介绍,大胆创新背后的初衷就是尽早帮助涉案企业堵漏洞、去“病灶”。
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检方依法决定不起诉。
信心贵比黄金。在合规整改过程中,该公司下定决心,在黄石大幅增加投资,将位于南方的总部的部分产品研发和仓储物流基地搬迁至黄石并付诸实施。
我省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全流程适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能用尽用。4月9日,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第二次联席会议举行。会议提到,要让更多应该合规、可以合规的企业依法合规“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
实践充分证明,纵深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企业“医病症”,引导企业“走正道”,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助力企业甩掉“包袱”轻装前行
“太好了,事情圆满解决了,我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近日,孝感市孝南区商户刘先生说。
此前,当地相关执法部门以占道经营为由,对路边多家商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其中刘先生等6家商户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有争议先复议,让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凸显。复议机关工作人员随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首违不罚”原则,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主动对接商户,协商解决。执法部门主动对接取得理解支持,刘先生等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复议+诉源治理,化解争议于未然;复议+多元调解,化解争议于始然;复议+监督问效,化解争议于已然——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夯实行政复议应诉“一链三环”责任链,探索“复议+”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新模式。
日前,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浠水县司法局。
在此之前,该公司因为对施工合同理解存在偏差,新建项目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并非主观故意。今年1月,当地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以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为由,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认为此项处罚过于严厉,未充分考虑到其生产经营实际,遂提交了复议申请。
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将复议调解结合贯穿行政复议始终,联合有关方面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和企业相关人员召开行政复议案件现场调解会。
调解会上,复议工作人员向申请人详细解释了行政处罚的必要性,接着又从企业初次违法、整改高效和为企纾困等方面考虑,建议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依规适当降低处罚金额。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次“复议+多元调解”的生动实践就此完成。
像浠水这样,我省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助力企业甩掉“包袱”轻装前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全省政法机关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立足职责职能,全力营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政法力量。(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