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省政府对10个旅游名镇、20个旅游名村和5个旅游名街进行命名。截至目前,省政府共命名了64个旅游名镇、138个旅游名村和24个旅游名街。
2014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湖北省设立“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湖北旅游名街”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评选周期为2年。2021年,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湖北旅游名街”由达标表彰类项目变更为创建示范类项目。2023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印发了《湖北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和旅游名街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自愿申报、遴选名录、创建扶持、验收评定、公示等工作程序,开展了创建示范工作,遴选出新一批湖北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和旅游名街。整个创建示范工作做到了“客观科学、标准严格、程序合规、公平公正”。
本次获命名“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和旅游名街”的先进单位对发展乡村旅游高度重视,在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配套服务、人居环境改善、综合管理以及带领百姓增收致富等方面成效明显,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获命名的先进单位,其特点和优势主要是:规划引领,科学开发资源;区位优越,特色产品鲜明;重视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带动效益显著。例如荆门市京山市石龙镇近3年旅游综合收入平均增速26.5%,年接待游客72万人次,旅游从业人数3116人,人均从旅游业中获得年收入0.94万元;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太乙村各景区已累计接待游客500多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亿多元;襄阳市枣阳市汉街,已入驻商户300多家,带动4000多人就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了解,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充分发挥湖北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和旅游名街的示范标杆作用,坚持政府与市场双向发力,与往届已命名的名镇名村名街串珠成线,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擦亮“乡约荆楚”乡村旅游品牌,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带动力。(记者王理略、通讯员鄂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