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起,中国海关将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在国际贸易领域,原产地证书又被称作商品货物的“护照”,是进口国判定商品差别化关税税率及其他贸易政策的重要凭证。
湖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称,除用于证明货物国别的普通原产地证书,和用于证明出口货物的内在品质或用于结汇的专用原产地证书外,用于证明出口货物享受特定的优惠待遇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在当中占大量比重,对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1月-9月,武汉海关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4.03万份,签证金额295.51亿元。其中,签发RCEP等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3.7万份,出口享惠货值218.27亿元。
为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今年7月,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提出“拓展更多便利功能”。武汉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原产地企业备案是对贸易便利化举措的进一步优化,将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
此前,企业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需要对企业信息进行提前备案,待海关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签证。“办证流程的压缩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助推湖北外贸降成本增效能。”
随着出口原产地签证服务的不断优化,通过“智能审核”,企业可实现原产地证书全天候“即报即签”,还可对十余种优惠原产地证书进行“自助打印”,大大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提升了跨境贸易效率。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RCEP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最优的贸易协定,“比如输印尼的产品如何综合利用RCEP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需要企业做好税收筹划,用好降税规定办理证书享惠。”湖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湖北还将继续完善“单一窗口”平台功能,开展线上线下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口享惠。
除了原产地证书,服务自贸协定高质量实施的“工具箱”中还有一项“经核准出口商”便企制度。经海关认定的经核准出口商,可以自主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相关原产地声明与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可以享受相同的进口方关税减让优惠,降低通关成本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原产地合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今年以来,武汉海关持续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经核准出口商”的同步培育计划,助力企业“双资质”无缝对接,更好开拓国际市场。截至目前,湖北已有25家经核准出口商。(文 高钰姗 陈兵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