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京山市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发布会,将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一体纳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责任链,丰富完善行政复议“一链三环”工作机制。
今年2月,陈某受公司安排外出培训期间,在吃饭上台阶时,踩空台阶扭伤左脚。陈某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4月13日,市人社局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陈某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市人社局作出“因外出出差吃饭脚扭伤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要求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经京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和人社局、申请人沟通协调,市人社局撤销了《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并重新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人也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今年以来,京山市打造争议化解闭环,积极探索构建行政复议“一链三环”工作机制,建立市、镇(街道、区)、村(社区)三级行政争议化解责任链,加强案前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案中市、镇(街道、区)、村(社区)三级负责人“1+2+3”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案后综合评价,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据统计,截至8月下旬,京山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5件,结案108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化解85件,调解结案率达78.1%。
活动现场,发布了《京山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关于构建多元联动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责任链的若干意见》等系列制度机制,并为“京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京山市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揭牌。(文 陈金枝 余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