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监督执纪守护清新政风的同时,坚持纪法双施双守,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肯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纪律保障。近日,襄城区相继公布两起诬告陷害案例,营造打击诬告陷害绝不手软、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绝不手软的积极氛围。
2022年8月,襄城区欧庙镇郭河村村民郭某某因违建房屋被拆除,举报左某某收受他人钱财、私批建房等问题,且在襄城区纪委监委向其反馈所反映问题不属实后,继续实施举报行为,多次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信息。2022年11月,襄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为“给自己出口气”,李某(化姓)竟以举报形式诬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其打击报复、收取贿赂。最终,李某(化姓)被襄城警方处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组织有担当,干部才更有底气。今年以来,襄城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关于联合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对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等8类诬告陷害情况进行严厉打击。
该区纪委监委在受理实名举报时,在切实保障举报人信访举报权利的前提下,讲清诬告陷害的严重后果,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减少“缠访”“闹访”情况发生,对明显编造事实污蔑的举报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屡禁不止继续举报的移交司法机关。截至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交3件诬告陷害问题线索,3人均依法受到相应处理。
既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也要还担当尽责者“清白”。该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以书面、当面、会议澄清等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化解其心理压力。2023年以来,已开展澄清正名38人次。
“下一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全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保护干事创业者积极性。”襄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文 杜元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