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荆门市漳河新区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盯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落实“四全”,切实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漳河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再上新台阶。
2022年,漳河新区克服疫情和本级财力紧张等困难,在保证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下,按照“不低于上一年”的要求,足额安排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350万元,为全年完成乡村振兴任务提供了坚定的资金保障。
新区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要求,积极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村申报项目谋划精准,镇(街道)严格审核把关,新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村、镇(街道)、新区行业主管部门形成三级联动,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新区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控资金使用范围和“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以制度管钱,加强资金监管,组织纪委、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按照关键节点专项督查、日常工作随机抽查的要求,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同时,将所有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实现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资金使用全程可追溯。
按照“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原则,漳河新区组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单位自评、部门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方式,建立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文 李红林 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