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2022年底之前,职工医保基金市级调剂金模式将调整到武汉市统收统支模式,全面实现职工医保市级统筹,通过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消除市域内政策差异,使该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公平享有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资源。
据了解,武汉市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职工医保实行分级征收、独立核算。市级统筹后,将对职工医保实施统一政策制度,全武汉市将执行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生育保险制度,统一参保、筹资、待遇支付政策。职工医保将统一待遇标准,执行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武汉市将统一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职工医保还将统一基金管理,实行全市统收统支,纳入市职工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经办服务,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执行该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支付、就医管理、费用结算等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
另外,职工医保将统一定点管理,该市制定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统一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文本,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并统一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为统一规范基本政策以及经办管理、定点管理、异地就医结算等提供支撑。(湖北日报记者余瑾毅、通讯员胡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