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发布了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名录共收入包括丹江口水库在内的324个流域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我市有4个水源地入选。
武汉市入选的4个水源地是:武汉市长江水源地(含武昌余家头水厂,洪山区白沙洲水厂,江夏区金口水厂,黄陂区新武湖水厂,汉南区沌口水厂,汉南区鲁控汉南水厂,江岸区、青山区等8个长江水源),武汉市汉江水源地(含东西湖白鹤嘴水厂,硚口区、汉阳区汉江水源),武汉市滠水水源地,武汉市新洲区举水水源地。武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为长江(武汉段)、汉江(武汉段)等河流。我市的饮用水主要取自长江、汉江,武汉的4个水源地,覆盖了全市九成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这些水源地被列入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意味着重要性更显著,保护更需升级。
长江日报记者探访了武汉市白沙洲水厂,该水厂取水自洪山区青菱街道武金堤路的长江段,日供水量达100万吨。记者走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江堤上,看不到任何违规建筑,岸边绿化景观漂亮,没有白色垃圾。在取水口周边,设立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识及一级、二级保护区界碑,该厂还成立了联防联控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水源地进行巡查。
多年来,武汉市将水源保护区红线纳入规划控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识,建设视频监视监控系统,因地制宜建设防护栏、护岸林、水源涵养林、生态围栏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防护设施,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船舶进入,禁止种植、养殖、垂钓和游泳等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全市集中饮用水源达标率稳定在100%。
制定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2021年3月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水利部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对流域1200余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展开了调查复核,确定了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长江日报记者 杨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