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条通江支流季节性禁渔4个月 武汉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捞
武汉市相关部门在府河巡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先宏 摄)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长江通江支流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金水河、东荆河(通顺河黄陵闸以上)进入季节性禁渔期。3月1日,武汉市禁捕办组织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市、区同步联合执法行动,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当日上午,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执法人员在武汉渔政趸船上集结。9时,联合执法行动开始,各单位按照既定方案,采取市区联合、水陆并进的方式,同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执法艇10艘,执法车辆120余台,对6条通江支流重点水域及沿江酒店、集贸市场、大型商超进行执法检查,共收缴30副违规渔具。
2020年7月1日零时起,长江、汉江武汉段开启10年禁渔,长江通江支流则每年进行季节性禁渔。根据武汉市通江支流禁渔通告,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及其它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确因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水产原种场采捕苗种等工作需要的,必须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武汉市禁捕办负责人介绍,农业农村部已将钩刺耙刺(仅限锚鱼、武斗竿)、投射箭铦耙刺(俗称弹弓射鱼器)、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等列入了禁用渔具名录,禁渔期内使用相关禁用渔具将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22年,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要求,武汉市将突出执法重点,依法打击锚鱼等涉鱼非法捕捞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娱乐性垂钓,引导增殖放流活动科学、有序开展,持续促进水生生物有效恢复。(湖北日报记者李先宏、通讯员徐雯、王润东、陈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