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长江委获悉,水利部正式启动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从2021年起,每两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一次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首批认定15个左右,“十四五”期间共认定30个以上,初步建立水利遗产保护管理体系。
国家水利遗产,是指具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力和显著除害兴利功能价值、对特定历史时期具有重大影响或突出社会贡献、以物质形态或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水文化系统遗存。首批国家水利遗产认定以水利工程为主体的物质遗产为主,要求其建成或传承历史文化不少于100年;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治水、具有突出革命文化属性的水利遗产,认定年限不少于50年。
据介绍,申报工作由遗产所在地的县及县级以上政府为主体进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筛选后推报。水利部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推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候选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最终入选项目将被认定为国家水利遗产并授予相关标识。
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水利工程众多。始建于1952年的荆江分洪工程;始建于1958年,为“南水北调”贡献力量的丹江口大坝;始建于1971年的葛洲坝工程等,都有望入选国家水利遗产。(湖北日报记者刘澍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