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9月26日至29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建议表决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长江保护法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的决定(草案)》《荆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决定将上述法规、决定草案和报批法规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或表决。会议审议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0)(修编草案)》,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禁捕工作情况的报告,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上述修编草案和有关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将该报告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一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将该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湖北省专利条例》实施情况的方案,决定将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审核意见、有关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万勇、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马国强参加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湖北日报记者王馨、通讯员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