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总工会印发通知,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级预算单位继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预留年度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持续发挥政府采购、工会组织采购等示范引导作用,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平台、进单位、进食堂、进社区、进家庭。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
通知明确,按照“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实行“三不变”。其一,预留比例不变。各级预算单位继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预留年度农副产品采购份额,专门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其二,优先引导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不变。预算单位在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其三,优先鼓励工会组织实施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行动不变。在继续落实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
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应在“832平台”分别开通管理账号和交易账号,于6月15日前填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省以下各有关部门对28个脱贫县供应商入驻“832平台”的认定和复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湖北日报记者张爱虎、通讯员綦用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