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全省法院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介绍,专项活动将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奔着目标和效果去,找准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着力点,在“持续”上用恒劲,在“优化”上做文章,在“提升”上求效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贡献司法力量。
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五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现评估的科学、规范和准确;二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三是加强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实现立审执提速增效;四是加强制约监督,实现审判质量明显提升;五是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实现破产审判的专业化。
省法院去年初出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一年来取得良好效果,入选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本次“提升年”活动,力争将该制度打造成湖北法院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品牌。(湖北日报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蔡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