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黄石市检察院出台系列举措,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包括: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公正高效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行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监督全覆盖等。
2020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为企业披上“检察护甲”。
柔性司法引凤来
2020年4月,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期,西塞山区检察院对一起串通投标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涉案单位系十堰一家工程建设公司,安置就业1000余人。2011年至2014年,该公司为获取当地多个市政工程项目承建资格,多次串通投标。
经指定,案件由西塞山区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到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西塞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但鉴于其法定代表人具有自首、全部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其中标工程均竣工验收合格,有的还获得省级市政示范工程奖,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公开听证后,该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2021年春节前夕,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专程从十堰赶到黄石,向西塞山区检察院送来锦旗,“感谢你们把我们从悬崖边救了回来!”他感叹,如果当初被起诉,3年内将不得参与招投标,公司上千员工将受影响。
不久以后,十堰这家公司在黄石设立分公司。
该出手时就出手
“少捕慎诉”并不代表“不捕不诉”。
2020年4月,铁山区检察院走访辖区重点企业时得知,该企业发现管理人员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的线索,报案后一直没有进展。该院立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积极引导侦查,一举将被侵占款项由原来的数万元,深挖至近20万元。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又发现李某利用公司加油卡套现的同伙——加油站工作人员曹某,对其进行追诉。11月底,该案办结,李某、曹某被判处刑罚。
黄石市检察机关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依法打击危害企业知识产权的各类犯罪。2021年2月初,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宣判,8名被告人因“傍名牌”生产假冒驰名商标品牌白酒,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于他们的犯罪行为欺诈消费者,损害公共利益,法院判令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赔偿销售价款三倍赔偿30余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办一案治一方
深入挖掘个案中的共性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共同堵塞漏洞、提升治理水平,是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黄石市检察院以李某等人涉黑案为切入点,摸排3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刑事案件,针对共性问题,向市住建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加强监管,规范征收补偿工作,依法开展工程招投标,及时移送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线索。
收到检察建议,该局立即全面排查、实地调研,制定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还建细则、加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管理的暂行办法,并开展4次专项治理检查,将2家违规企业纳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治。
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黄石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建“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工作站”,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走访“双千”挂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民营企业百余家,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曾琼 蔡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