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健康扶贫好政策,不仅让我家脱了贫,更让我有了战胜病魔的勇气。”这是云梦县虹光社区居民盛彦华的心声。
盛彦华2002年确诊尿毒症,每月需三四千元治疗费;2010年因病情加重到北京进行干细胞移植手术,几十万元的高额治疗费用让一家人致贫。2018年,盛彦华被纳入贫困户医疗保障救助范围。2020年,盛彦华住院和门诊共花去治疗费用145753.62元,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大病报销、医疗救助、补充医疗报销等一站式结算,最后实际自付5860.44元。
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盛彦华,根据“一摘四不摘”原则,脱贫攻坚胜利后,依然会享受相关政策。
让农村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和少生病。2015年以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的达189.6万人,为帮助这些贫困户,到2020年,全省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2015年的55%左右提高到87.12%。湖北省扶贫办介绍,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近年来,湖北省推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健康扶贫“985”政策,即: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00余亿元,支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消除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空白点”。目前,全省每个贫困县有1家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每个建制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达标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有1个合格村卫生室。每个贫困县医院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