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面进驻 第二批进驻10个市州开展督察
12月22日,湖北省第一轮第二批5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进驻10个市(州),并分别召开动员会。各督察组分别设立电话和信箱,受理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群众举报。
根据国家要求,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湖北省在2018年分三批完成了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为检验督察整改成效,今年分两批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2020年9月,湖北省已对7个市州、直管市开展了第一批督察“回头看”。
根据安排,第二批督察“回头看”进驻时间为12月21日至12月30日,共10天。此次督察对象为黄石市、十堰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咸宁市、随州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每个督察组负责两个市(州)。
此次“回头看”督察内容包括: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情况、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同时,紧盯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督察。
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有助于提高相关地区和部门的责任意识,加快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为提升督察实效,减轻基层负担,督察组将优化督察程序,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受理举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督察组将梳理分析,形成典型案例,并对外公开。(湖北日报记者胡弦、通讯员郑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