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承诺不实将承担严重后果
来源:新华网  |  2020-12-22 10:13:57

  新华网武汉12月22日电(连迅)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试行)(送审稿),今后相关事项在行政审批中承诺书将取代证明书,而承诺不实的承诺人也将承担严重后果。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审批部门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武汉市将出台执行的新规定,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不动产登记、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例如,以前需要由派出所开具的“公民户籍所在地”证明今后派出所将不再出具,只需要公民按有关要求履行承诺责任就可以。

  武汉市将出台的新规定提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但是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而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新规定还提出,审批部门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后,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承诺书和办理结果及时推送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承诺书应同时推送至市信用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申请人停止从事审批事项的相关活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部门依法终止办理、撤销审批决定;构成违法的,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审批部门应及时将申请人不实承诺或违法承诺的信息推送至市信用平台。申请人失信情节严重的,由审批部门按照国家部委制定的标准列入“失信黑名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同时应终止申请人在办的其他承诺审批事项。

  为解决群众和企业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时遇到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2019年国务院决定在部分地方和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全国18个试点的地方和部门试行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及的领域约60多个,共有2000多项。实践证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现象。

  2020年1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专家表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苏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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