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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试运行
湖北日报  2019-06-28 16:16:12

  6月24日从湖北省司法厅获悉,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武汉投入试运行。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由司法行政机关建设运行。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包括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服务平台,覆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通过三大平台,群众可以找律师、办理公证、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司法鉴定、调解矛盾、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

  三大平台中,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初步建成,已面向社会开放。该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实体平台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工作时间每天安排省司法厅机关干部、公证员和律师值班,现场接受咨询、办理业务。

  12348热线平台目前已实现省级统筹,二期工程预计9月底上线运营。届时,这里将拥有省级呼叫中心,全年每天24小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湖北法律服务网”已于2017年12月28日上线试运营,并实现与“中国法律服务网”的互联互通。预计7月底前,“湖北法律服务网”将完成平台升级,专业律师团队每天24小时提供留言、视频等实时法律咨询服务。

  2018年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初步实现全覆盖。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已依托各级政务中心设置或独立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热线和网络平台升级完成后,将与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让偏远地区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法律资源。(湖北日报记者江卉、通讯员顾丹)

编辑: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