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获悉,洪湖市加大力度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拟每季度拿出150万元,对水体有改善并达标的乡镇区办进行奖励。
据悉,洪湖市鼓励各乡镇区办采取有效措施整治辖区内水环境,将于2019年出台《洪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奖惩考核暂行办法》和《洪湖市荆州考核监测断面奖惩暂行办法》,每季度拟对水体有改善并达标的地区进行经济奖励,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包括水系的河道清淤、生态护坡、沿岸截污等。
据介绍,洪湖2019年采取了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水质监测、开展专项巡查、科学确定监测点位、建造四座泵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改善城区黑臭水体、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收集乡镇生活污水等十大措施,提升四湖总干渠水质。
洪湖市已建立市、乡两级河(湖)长制体系,覆盖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29条河流,和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26个湖泊。同时,在荆州市对其考核的11个断面之外,洪湖市投入资金将全市44条河流的48个断面纳入考核范围,并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全方位定位,选取更精准的水质监测点位,提供监测数据。此外,洪湖还对四湖总干渠瞿家湾至新滩段,每月用无人机进行两次航空监测排查,总监测排查面积约960平方公里;在洪湖大湖,建造了四艘水质自动监测泵船进行实时监控。
洪湖还筹资近亿元,进一步完善城东污水收集管网,并对城西部分污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启动城区沟渠整治和雨污分流工程。同时,投资8293.3万元,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完成了九个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此外,还关停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码头和石材公司等,洪湖市陵园水厂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达标率为100%。(湖北日报记者陈熹、通讯员杨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