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6月6日,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公园满目青翠。近年来,咸宁市围绕建设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目标,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发布的《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显示:2018年咸宁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6%,比2015年提高了15.2%,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83天,在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神农架和恩施。(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勇 通讯员 李星 摄)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获悉,咸宁斧头湖8.07万亩围栏围网养殖已全部完成拆除,验收合格率100%。斧头湖水域109本养殖证已全部收回,大洲湖1.2万亩滩涂已全部退出。斧头湖禁养区内5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已全部关停,限养区内34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已关停13家、提档升级21家。开展含磷洗涤剂生产、销售、使用情况执法检查2次,抽查点位102个,强制扣押含磷洗涤剂1000公斤。
斧头湖是湖北省第四大湖泊,地跨武汉市江夏区和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流域面积1360平方公里。多年以来,斧头湖受投肥养殖、入湖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影响,破坏了湖泊生态系统平衡,水生态环境呈恶化趋势。为全力改善斧头湖水环境质量,咸宁市委市政府对斧头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实行“一月一监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报告、一月一督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设置考核断面19个,对入湖水质按月考核、季结算的方式进行目标责任考核。
咸宁加快实施斧头湖周边治污工程,城区多个污水处理场增量扩容。成功申报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亿元,5条黑臭水体已整治完成2条,3条计划年底前完成。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EPC项目加快实施,淦河沿线排污口已完成整治14个、河道清淤4.4公里。依托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咸宁专家团队,为斧头湖治理出谋划策,已组织两次斧头湖流域治理方案专家论证咨询会,对10个技术单位提供的10个治理方案进行评估论证,推荐先实施斧头湖流域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工程总投资概算约1.5亿元,预计7月份开工。
斧头湖咸宁境内湖泊岸线总长177.8公里,其中湖堤18.8公里、垸堤43.3公里、自然岸线115.7公里。18.8公里湖堤及其穿堤建筑物已按顶宽5米、两边边坡1∶2.5进行加固,8座水闸、5座泵站已拆除,正在重建。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整治自然岸线23.1公里,目前已完成15.1公里。(湖北日报记者 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