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孝感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大幅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至6月底前,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该市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时间表,10月底,实现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6月底,建成与全省统一项目分类、审批流程、事项清单、管理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国家统一的工程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该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的责任主体、审批事项清单、审批时限。比如,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该市明确提出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再作为项目审批和核准条件。同时探索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提高审批效率,该市进一步完善“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审批体系。(湖北日报记者陈春保、通讯员阚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