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湖北省政府出台21条具体措施为基层减负
湖北日报  2019-05-07 09:14:15

  原标题:省政府出台21条具体措施 力戒形式主义 减轻基层负担

  2019年是党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中央和湖北省委为基层减负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整治政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月5日,湖北省政府印发《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认真对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以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实施方案》,结合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工作实际,聚焦为基层减负,围绕解决文件、会议、调研、督查检查考核等环节中突出的形式主义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21条细化量化措施。

  针对“文山”问题,《措施》提出,大幅精简文件,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发文实行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确保发至县一级的文件比2018年减少30%-50%。省政府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发文须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对政府工作中的台账、报表进行联动整合,减少报送材料的项目和数量。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省政府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

  针对“会海”问题,《措施》强调,大力压缩会议,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开。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比2018年减少30%以上,省政府部门举办全省性会议须报省政府批准,数量比2018年减少30%-50%。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召开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州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县乡的,不再层层开会。

  针对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措施》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严格控制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省政府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拟开展的涉及下级政府和本系统全域性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须提出年度计划,经省政府审核后报省委审批。 

  创新方式方法,更多运用小分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注重督查检查考核实效,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主要看工作实绩,看是否解决实际问题、群众评价如何,不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评判工作好坏、是否落实的标准和依据。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对真抓实干、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发基层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清理规范政府工作中的责任书(状),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

  围绕提高调研实效,《措施》强调,加强对省政府领导同志调研活动的统筹,规范政府部门领导及机关干部调研活动,增强调研的针对性,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减少低水平、重复性调研,坚决杜绝为调研而调研,调研与工作脱节。

  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措施》提出,建立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省政府领导同志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审核把关。省政府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及时汇总通报情况。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全面提升会议、文件、事项办理效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上开辟专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湖北日报记者黄璐、通讯员胡涛)

编辑: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