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流出水质变差,罚!
4月起,襄阳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正式实施。7个县市区、开发区将共同建立1.2亿元生态保护补偿保证金,按照“水质改善给予奖励,水质变差予以惩罚”的原则进行奖惩。
据襄阳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2019年该市率先选择汉江流域襄阳段小清河、滚河、蛮河3条支流流域所涉及的枣阳、宜城、南漳等7个县(市)区、开发区,通过自主协商,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保证金扣缴罚款每月一结算,奖励资金年底总结算。
生态补偿保证金的奖惩幅度,取决于当地水质治理状况。对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功能区要求、且同比明显改善的,予以相应奖励;出境断面水质较去年同期下降的予以惩罚。作为配套,该市计划2019年完成小清河、滚河、蛮河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随着主要支流水质监测网络的建成,将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及时的检测数据支撑。
据悉,年内,襄阳还将在唐白河、沮河、南河、漳河等流域,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从而实现该项机制在襄阳全覆盖。(湖北日报记者陈屿、通讯员申辉、王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