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获悉,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近日通报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宜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为99.61分,再次位列全省市州第一,这也是该市连续5年获得全省第一。
2014年,宜昌被确定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2017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8年,宜昌在全省率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确定首批30个示范乡镇(街道)、100个示范村(社区)创建试点。宜都、枝江、当阳获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殊荣,夷陵区被授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目前,全市174个农产品示范基地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102家肉菜流通企业纳入肉菜流通信息化追溯体系,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同时,全市36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1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实现全覆盖。(湖北日报记者吴擒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