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CPI数据显示,湖北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4%;同比上涨1.5%,涨幅比1月收窄0.3个百分点,同比涨幅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居全国第15位、中部第3位;1-2月比2018年同期上涨1.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0位、中部第1位。
监测显示,2月份八大类商品价格环比“五涨二降一平”,同比“七涨一平”,环比涨幅较1月扩大0.8个百分点。湖北调查总队消价处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受春节效应和持续阴雨天气影响。2月份,全省鲜菜、鲜瓜果、水产品、畜肉类、禽肉类等价格上涨明显,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3.8%,拉动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1.13个百分点,占CPI全部涨幅的78.2%。其中鲜菜、鲜瓜果、淡水鱼、牛肉、虾蟹类和猪肉价格环比分别上涨24.9%、5.7%、4.1%、4.1%、4.0%和2.7%。
此外,部分服务项目价格和交通费价格在节日因素和油价上调的影响下也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车辆修理与保养、装潢维修费、鞋类加工服务和旅行社收费价格分别上涨15.0%、4.9%、4.2%和4.2%;飞机票、长途汽车和其他交通费价格分别上涨6.7%、4.4%和3.7%。
该处相关负责人预计,随着节日效应的消失及天气转暖,3月份湖北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涨幅将呈现回落态势。(湖北日报记者郭习松、通讯员阳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