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回想起2017年8月那场火灾, 黄石市黄石港区师院社区居民王德汉仍心有余悸:那晚,因煤气灶管道破裂导致火灾,他身上烧伤面积高达70%,老伴身上达30%。医院给他下达三次病危通知书。
早年,王德汉夫妇双双下岗,生活并不宽裕。住院期间,当王德汉正为巨额医药费用发愁之际,黄石港区政府提供的民生保险派上了大用场。“住院共花费16万元,政府救助8万元,再加上医保报销,自己没出啥钱。”
2016年10月,黄石港区由政府出资,为辖区户籍人口购买人保财险。黄石港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江涛介绍,黄石港区每年支出36万元,对全区近7万户、18万人提供保险保障。统一购买的民生保险涉及8个风险救助项目,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并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调整。近2年来,该区民生保险累计处理案件21起,赔付金额逾63万元。
2019年,该区将参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元,同时增加保险范围,新增房屋倒塌伤人救助保险、行政区域公众救助保险、财产损失救助保险。同时,倡导社会正能量,扩展抢险救灾人员伤亡救助,对参与抢险救灾的非黄石港区户籍的人员伤亡进行救助。赔偿金额也提高了,居民人身伤亡赔偿金额最高每人10万元;家庭住房损失,最高每户10万元。(湖北日报记者赵志刚、通讯员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