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蔡甸首批六个“股改村”分红768万元
春节期间,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姚家林村股份合作社,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暨第一次股份分红大会,村民变“股东”后领到了第一份红利:每股258.3元。
以前,大多数农民的年收入中,主要是农产品收入和劳务收入,村集体收益多以福利方式进行分配,农民很少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村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分配给村民持有,成立农民合作社。村集体资产第一次明确了它的主人——村民股东。
蔡甸是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区。两年来,该区首批完成改革的6个村共7020名农民股东领取分红768.69万元。
村民变股东
2月19日上午,蔡甸区大集街华林村6组村民杨家桥,从工地上赶回家,准备元宵节团圆饭。他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现在是村里的股东了,村集体收入年年看着涨,心里感到很踏实,家里活不忙时就在外面找工程项目做。”
杨家桥拿出红通通的“股权证”,上面登记着全家7名股东的名字和股权数量。“我们全家都是村集体合作社的股东,7股共分红700元。”杨家桥说。
华林村党支部书记冯贤兵说,改革后,村集体经营项目发展很快,主要是厂房出租和大学生公寓商业门面租金收入。因为一些村集体资产还在负债还账期内,2019年每股分红只有100元,预计5年后每股年分红至少500元。
华林村进入合作社的经营性资产为1316万元,未来,投资1.2亿元的学生公寓项目负债运营结束后将整体并入,村民合作社股东分红收益将稳定增长。
收入水涨船高
蔡甸区大集街华林村、姚家林村等改革试点村,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多以厂房、门面等为主,还有历史结余的现金资产。村民变成股东后,村集体项目发展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2017年,蔡甸区47个改革试点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1亿元,比改革前的2016年净增6064万元,增长40.6%。华林村股份合作社与武汉联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2亿元,建设长江大学武汉校区配套项目华林学生公寓及美食一条街,合作社年收益达800万元。
随着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作为股份合作社股东的农民,财产性收入水涨船高。2017年,47个试点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86元,其中财产性收入达到1050元,比2016年分别增长11%、10%。
村民当了股东,将村集体项目当成自己的产业。大集街曾铁岭村股东陈斌说:“以前村办企业经营好坏与我无关,门面、树木、路灯损坏了我也不关心。现在不同了,大家爱护企业的东西就像爱惜自己家的一样,企业越红火我的荷包就越暖和嘛。”
将复杂问题简单化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难点,是如何确定股东身份。蔡甸区创造了“清人分类”“股权设置”的方法,对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城中村、城郊村十分有效。
蔡甸街孙家畈村,以一轮土地承包登记人口为准,以户为单位确定股份份额。各户内部再协商上报分配到现有家庭经济成员的份额。这种方法尽可能尊重历史,减少清人分类矛盾,将复杂问题简单化。
对人口流动少的村,股权配置时重点考虑村民贡献。如永安街8个村,将个人股细分为“人口福利股+劳动贡献股”。张湾街10个村以“人口福利股+农户承包权证面积系数股(按6:4比例)”设置股份,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量化到人,股权可以内部继承和转让。
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两委”干部可在董事会、监事会交叉任职,董事会、监事会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实现村级管理组织、经济组织有机融合。
截至目前,蔡甸区对103个经营性资产10万元以上的村组建了经济合作社,向农村股东发放颁发30761份股权证。(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李卫中 通讯员孙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