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召开的湖北省粮食工作会议上透露,2018年湖北省统筹各类经营主体,全年收购粮食303亿斤,销售粮食511亿斤。多元主体入市收购超过七成,已成主渠道,标志着湖北省粮食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政策性收购在稳定市场价格、助农增收方面发挥了“定盘星”的作用。2018年,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超标粮食收购,天门市、襄州区等地收购超标小麦近2000万斤,阳新县、大冶市启动了超标稻谷收购;湖北省粮食局协调中储粮、农发行等,收购托市稻谷28亿斤,较上年同期多购13亿斤。
市场化收购也更加活跃,多元主体入市收购量占比达到77%,“优粮优价”效应明显。为缓解收购资金难题,安陆、公安等地探索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试点工作。荆门、鄂州、随州、咸宁等11个市州粮食局与所在市州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组织200余家粮食企业开展银企对接。
据悉,湖北省2019年将继续以市场化收购为取向,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收购粮食260亿斤以上,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卖粮难”。对收购的粮食,湖北省将着力推进储备粮集中管理,实现“省库装省粮”“市(县)库装市(县)粮”,并通过武汉储备粮远程在线监控,提升储粮安全系数。(湖北日报记者郭习松、通讯员卫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