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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垸还湖” 湖北洪湖将“长大”近二十万亩
湖北日报  2019-01-10 12:46:03

  原标题:“退垸还湖”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 洪湖将“长大”近二十万亩 

“退垸还湖” 湖北洪湖将“长大”近二十万亩

图为:洪湖湿地翔鸟云集。

  洪湖湿地生态修复又有新进展。1月5日,从湖北省林业局湿地中心获悉,继2017年拆除大湖围网后,洪湖退垸还湖、还湿工程已于上月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根据规划,2021年1月31日前,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包括湖区岛屿上、与保护区毗邻的排水闸河道两边的养鱼池等各类围垸,总面积近20万亩,必须全部拆除,洪湖生态保护进入全新阶段。

  湿地生态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我省通过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营造、水生植被恢复、水源涵养林建设,还原湿地生态原貌,湿地生态功能明显恢复。洪湖恢复水草面积12万亩,天然荷花面积恢复4万亩,越冬候鸟增加近10万只,新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水生植物野大豆和粗梗水蕨。

  威胁洪湖水质的,还有存在于洪湖流域的大小围垸、围埂。它们阻碍湖泊水体交换和湿地生物多样性,更是导致洪湖灾害频发的重要原因。2017年5月,荆州市启动调查摸底,对洪湖退垸还湖、还湿工程进行总体规划。列入当年退垸还湖(还湿)范围的围垸,其经营者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自行处理围垸产品,清除围垸上的附属设施,退出、撤离围垸,将围垸移交给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退垸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逾期未完成退垸任务的,依法予以退出、撤离。未列入当年退垸还湖(还湿)范围的围垸,应当实行生态养殖,禁止使用超标药品和肥料。退垸还湖(还湿)由当地政府依法给予退垸补助和设施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围垸现状。对增加的围垸面积及设施,撤除时一律不予补助、补偿。

  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朱俊华表示,力争在三年之内拆除所有围垸,五年之内基本完成拆除区域的生态恢复,真正再现洪湖水浪打浪的壮丽景象。(湖北日报记者龙称)

编辑: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