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湖北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新的要求。记者从湖北省纪委监委获悉,2019年1月1日起,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
湖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透露,之所以统一撤销,是因为“廉政账户”存在一些争议。一方面,它在某种程度上认可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对一些试图打“擦边球”的党员干部收多交少、收而不交、先收后交等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另一方面,“廉政账户”模糊了礼金与贿赂的界限,容易给执纪定性带来困难。
按照湖北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坚决制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通知》,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必须在事后5天之内(特殊情况如出差、出国等,自回单位之日起)退还。
湖北省还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谁接收、谁负责”原则,在对原来接受的各种礼品礼金进行详细登记、准确定性,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备案后,礼金由各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就地缴入同级财政国库;礼品等财物统一时间集中予以鉴定拍卖变现,变现款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同级财政国库。在鄂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相关规定及程序,将礼金及礼品变现款缴入中央国库。(新华社武汉记者刘紫凌、梁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