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域水保 倾心护佑绿水青山——改革开放四十年湖北水土保持成就
图为:宜昌市夷陵区百里荒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良好。
湖北省处于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的枢纽地带,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同时,又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5万平方公里,涉及湖北省83个革命老区县和 37个贫困县。这决定了做好湖北水土保持工作对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水保治理
二百二十多万人解决温饱问题
湖北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1982年开始国家相继在葛洲坝库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区等地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湖北省各市州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相继成立了水土保持专门管理机构,形成较为完备的水土保持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监测预报和科技推广体系。
40年来,湖北的水土保持工作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省各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广大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具有促产业、调结构、保增长、护生态的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用实践与实效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文明发展之道,湖北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85万平方公里减至3.55万平方公里(根据湖北省2016年水土保持动态监测项目成果),项目治理区有22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近18万农民因此走上富裕发展的道路。治理区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0.66亿吨,增加蓄水能力11亿多立方米,提高林草覆盖率8个百分点。武汉、鄂州、咸宁等城市,通过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结合城市水系整治和生态园区建设,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美化了家园。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一大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在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已发展成为湖北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
图为:黄冈市英山县杨柳镇河南畈村水土保持助推乡村振兴。
统筹实施
惠民富民取得新成效
以水土保持规划为统揽,紧紧围绕湖北省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湖北省政府首次批复印发了《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划定湖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保护区。完成了湖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以及湖北省水土保持科技发展、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清洁小流域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初步形成了综合规划引领,专业规划支撑,专项规划补充的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体系。
综合效益持续彰显。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分工明确的水土保持协作机制,大力实施“长治”“丹治”、坡耕地、石漠化等重点治理工程,重点治理覆盖面由12个市州30个县市区扩大到15个市州50个县市区。建成了郧阳区清水河、丹江口胡家山、郧西箭流铺、夷陵区军田坝、太平溪、广水梅家湾500多条有规模、效益好的精品示范小流域。经过多年的科学防治,项目区与治理前比较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是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约5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60%以上,林草覆盖率提高30%以上,人口环境容量每平方公里扩大60人左右;其次是项目区经济良性发展,人均旱涝保收田基本达到1亩以上,粮食单产提高30%以上,人均收入增长40%以上,贫困人口下降了30%以上;再次是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大力开展清洁小流域治理,防治面源污染和整治城乡环境,涌现了一大批以治水保土为特色的农村建设典型,促进了乡风文明,助推了村民自治。
民营资本助力水保。为弥补国家综合治理投入不足,满足广大山丘区群众发展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愿望,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探索出一条政策引导、资金激励、民资投入、规模化经营、开发式治理的新路子。
补齐短板
监测管理水平新提升
深入推进水土保持配套制度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配套制度建设成果丰硕。各级狠抓《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贯彻落实,省级相继配套出台了《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试行)》《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方案审批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编制公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指南,制定完善审查工作细则,全面推行审批信息公开,方案审批服务质量大幅提升。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平均办结时间大大缩短,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以上。
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推动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创新,自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北省开展了75个县市区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6万个,减少新增人为水土流失面积1800平方公里,湖北省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达到85%以上。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补短板,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
顶层设计逐步完善,2002年成立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03年以来,湖北省建成1个省级监测中心、14个市州级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和38个监测点,基本覆盖湖北省八大水土流失类型区,制定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手册等8个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十化”目标。监测工作扎实推进,先后开展了五次湖北省水土流失调查,掌握了湖北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其分布,并建立湖北省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对坡耕地、“长治”“丹治”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了效益监测;新技术推广运用持续增强,研究建立湖北省水土流失预测预报模型、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移动监测系统。
此外,扎实开展考核工作,推进水保工作的发展。高位推进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将水土流失治理纳入湖北省“绿色决定生死”三维纲要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积极推行群众参与制和项目建设公示制,严格执行开工、完工、违规违纪“三公示”。研究探索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国家重点治理资金与民间资本有效结合,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机制。推进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评估等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竞争机制,为水土保持事业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图为:恩施州宣恩县马鞍山水保茶园一片绿色梯田。
典型亮点
水土保持大事记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
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1994年12月2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颁布实施。
2000年5月9日,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通知》,同时成立了湖北省水政监察总队。
2006年9月,《湖北省水土保持公报》首次发布。
2007年,国家启动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简称“丹治”一期工程),工程涉及湖北省丹江口、郧县(今郧阳区,下同)、郧西、竹山、竹溪、房县和武当山特区等7个县市区。
2010年以来,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专项治理工程在湖北省相继启动。
2012年,国家启动实施“丹治”二期工程,涉及湖北省丹江口、郧县等10个县市区,包含20个项目区、66条小流域。
2015年7月15日,制定出台《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2016年2月1日,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施行,标志着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法治阶段。
2017年7月1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2018年8月3日,水利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的通知》,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考核。
丹江口
改善库区生态确保一库清水北送
丹江口市是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区和大坝所在地。据统计,丹江口市轻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645.84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2.7%。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启动,丹江口市确立了“生态立市”的战略举措,在丹江口库区清洁型小流域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控制系统建设上,坚持五级防护。为减少农民耕种破坏脆弱的生态环境,丹江口在开展水保工程建设中,把坡耕地整治、修建基本农田当作重中之重来抓。按照“筑埂建梯地、水系相配套、蓄水保灌溉、增产扩容量”的要求,多年来,治理区共修建坡改改梯11.45万亩,配套田间道路499.66公里,排水渠2041.61公里,沉沙池1991口,蓄水池2604口,溪沟整治37.12公里,谷坊367座,塘堰整治220口,切实改善了生产条件,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提供有力支撑。
秭归
小流域治理赢得大“丰收”
秭归县长岭村所在的曲溪小流域涉及3个村25.26平方公里土地,涉及人口9854人。起伏的山峦之间,茶树、板栗树套种田间,茶园统一使用喷灌,相隔不远便有一个小型蓄水池。小流域综合治理是秭归水土保持工作的一大特色,目前秭归全县共治理了51条类似曲溪这样的小流域。
自1984年国家开展长江葛州坝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来,秭归一直以“构筑绿色长廊、再造秀美秭归”为己任,致力于三峡库区秭归县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经过治理后的秭归,秭归县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12.7%上升到66.6%,水土流失面积由1983年的2030平方千米下降到2017年的1128平方千米。与此同时,治理区结合水土流失治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改一亩梯田发展一亩经济林,治理区74%的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秭归县平均水平。(策划:唐俊 统筹:熊渤 王晓 撰文:吴遵雄 孟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