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武汉市人社局公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鼓励返乡人员回乡创业,对于评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奖补60万元。
《意见》在贯彻国家、省有关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武汉市实际,借鉴吸收了同类城市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32项新的政策措施。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今后5年,在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和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基础上,每年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每年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产生的就业岗位占新增就业岗位的50%以上;每年大学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20万人以上;每年扶持创业3万人,带动就业10万人;每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每年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200万人次的劳动求职择业和流动服务。
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5年内,武汉市认定3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40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
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就业,对评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给予60万元奖补;对返乡创业省级优秀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示范园区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补贴;对回迁或购置生产设备的返乡创业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奖补。
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申请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1500元至2000元,将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8000元,将困难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5000元,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标准为5000元。(湖北日报记者胡弦、通讯员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