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风险在哪儿?付款、签订合同时,哪些事情要多留心?张伟律师对相关案例进行了解读,希望游客在出游前能做足准备工作,在遭遇欺诈时维权有据可依。
付款时,务必选择最安全的支付方式
案例:现在随着科技迅猛发展,出现了多种支付方式。很多游客,对于支付宝和微信转账存在的风险,警惕性并没有那么高。有的游客图方便,现场拿个二维码扫一扫,钱就转到了业务员账户。游客认为钱是打到了旅行社,但是很可能钱只是到了一些旅行社分支机构和业务员的账户。当分支机构或者业务员卷钱“跑路”后,游客会投诉无门。
律师解读: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支付宝和微信收款账户的名称,是未经过国家的监管和审查的。也就是说,收款账户的名字写的是某某旅行社,但是很可能就是收款人自己取的名字,没有法律保障的。游客最稳妥的方法,就是通过银行系统进行转账。因为银行账户是受到国家银监会监管的,企业名称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如果是现金支付的话,一定要对方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可能有的地方是先开盖有公章的收据,再拿收据换发票,但是这个相比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还是要靠谱一些。
提醒:现在很多犯罪分子就是利用消费者付款图方便的心里来钻空子,得手率特别高。广大的旅游者对于资金安全方面,尤其是付款方面,一定要提高警惕,选择最为妥当和安全的支付方式。旅游者在支付钱款时要将钱款直接打进旅行社的对公账号,不要随意打进分支机构或者业务员的私人账户。
游客维权有两“宝”——旅游合同与付款凭证
案例:有的游客通过朋友和熟人介绍了旅行社业务员,非常放心地将钱打到私人账户,既未签订和甄别旅游合同,也未索要付款收据和发票。有的游客,直接将钱交给朋友,让朋友帮忙付款。朋友往往是一个人代缴好几个人的费用,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标注所有付款人的姓名、具体信息。当发生旅行社或者业务员卷款、失联的情况后,游客往往因为没有证据导致维权不成功。
律师解读:游客维权有两样最重要的东西,一是合同,二是付款凭证。
旅行社使用的均为国家旅游局的定制版合同,就是格式合同,非常规范。游客在填写合同时,尽量不要留空白处;签订合同时需看公章、印章与营业执照的名称是否一致,多一个字少一个字那都是有问题的。千万不能盖所谓分公司或者是门市部的印章,这种印章都是无效的,合同必须要盖“设立社”的印章。
付款凭证有两种,一种是盖有公章的收据,一种是正规的税务发票。由于财务原因,很多分公司分社会先给一个收据,游客要保存好收据,也要核实收据上的印章。
若遇到旅行社或其分支机构收取团款后拒绝旅行合同或失联的,游客可以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旅游合同、付款凭证就是维权的“两大法宝”等。若证据充分,游客可要求以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赔偿损失;若无法得到充分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醒:游客千万不要将合同当成一份“废纸”。在旅游过程中,可以带一份合同复印件,或者将合同拍下来留存在自己手机里;将合同原件放在家里或者家人的手里。这样便于游客在需要维权时能够顺利举证;如果旅游时出现了意外致使本人无法直接维权的,游客的家人也能够以合同原件作为重要证据为游客主张权利。在付款时,游客切勿轻易让朋友代缴费用,要确认款项是付给与合同上名称一致的旅行社,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或盖有公章的收款凭证。(黄丽娟 武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