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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港青年城大学生安居房(第二批) 购房登记公告
长江日报  2018-09-30 10:11:38

临空港青年城大学生安居房(第二批) 购房登记公告

小区实景  徐一帆 摄

临空港青年城大学生安居房(第二批) 购房登记公告

样板房客厅实景图

  为深入推进实施武汉市委、市政府“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吸引更多大学毕业生到武汉创业就业,根据《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临空港经开区(东西湖区)拟开展“临空港青年城”大学生安居房(第二批)出售工作(以优惠价面向大学生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购买“临空港青年城”大学生安居房需符合以下购房资格:

  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和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武汉市户籍(不包括学校集体户口),在我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为满足大学毕业生居住需求,第二批大学生安居房推出房源358套,其中302套为70㎡以下的小户型,56套为136.4㎡大户型,如夫妻双方均为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凭结婚证等资料进行购房登记并参与摇号后,根据摇号结果依次优先选择大户型房源。

  二、申请购买“临空港青年城”大学生安居房(第二批)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在临空港青年城大学生安居房(第一批)房源摇号中没有中签,且经过公示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进入本次房源摇号,不必提交资料进行二次购房登记(信息有异动者除外,最终符合购买条件人员以届时东西湖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1、《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安居房购买资格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证明和股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保缴纳凭据或劳动合同(提供企业人事部门固定电话)或纳税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单身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2份原件的复印件。

  三、购房登记时间:

  自10月8日至10月18日(8:30-17:30)

  四、项目地址(营销中心):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胜河路与团结南路交会处,741路公交车终点站(东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开盘时间及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东西湖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dxh.gov.cn)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购房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请在东西湖区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本公告第二条所述材料准备齐后,请本人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到项目地营销中心正式登记。

  七、购房咨询热线:83080038(8:30-17:30)

  八、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不真实证明材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九、符合购房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经过购房登记、参加摇号并中签后,如有放弃选房的,购房资格按摇号顺序依次递补。

  东西湖区招才局(区委人才办)

  东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东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

编辑: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