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茅箭区重拳惩治不孝行为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汉泽、通讯员张晓、韩苗)7月27日,十堰市茅箭区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并积极履行相关赡养义务的通告》,将重拳惩治不孝行为。
2018年以来,茅箭区党员干部在“大走访”活动中发现,部分家庭存在不赡养老人、歧视辱骂老人,及子女居住宽敞明亮的好房子,父母老人则长期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等现象。
对这些不孝行为,茅箭区委政法委牵头,会同茅箭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联手制定了该“通告”。“通告”要求各乡镇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要深入细致摸排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发现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各基层党委政府、村委会(社区)要认真做好赡养人的思想工作,让赡养人主动改正错误,限期履行义务。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要将情况通报给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由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责令整改。
“通告”明确要求,对发现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应敦促赡养义务人立即主动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对有赡养能力但拒不给付赡养费、虐待或遗弃被赡养人的,要立即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对拒不改正的赡养义务人,司法部门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并指定法律援助机构起诉追究赡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对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房和不符合政策的房屋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