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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名河长齐上阵 十堰启动“清流行动”
湖北日报  2018-07-11 11:16:24

  湖北日报讯(记者戴文辉、通讯员叶相成)十堰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实施方案》,以境内汉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为重要管控区域,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确保全市河流水质不断改善。

  该方案明确,要大力开展空间管控。打击围垦、违建等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重点对在建工程侵占水域岸线和向河道倾倒弃土弃渣活动进行整治。对汉江、堵河等重点河流岸线1000米范围内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实行重点监管,落实达标排放。严禁在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造纸及其他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禁在汉江及堵河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对境内汉江干流和其重要支流沿线及丹江口水库等重点水库周边固体废物排放点位进行排查、整治。加大库区巡逻检查力度,切实加强拆围水域后续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防反弹。对涉河(库)历史遗留阻水建筑物和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拆除,打击非法设障行为。对取缔的码头、砂场等腾退河流岸线空间进行复绿,修复岸线资源。坚决依法查处采矿、采砂违法行为,扎实开展中小河流清障拆违行动。

  方案还明确,将开展城乡截污治污、城市黑臭水体点位治理、集中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增殖放流与打击非法捕捞、探索推行“企业河长”制度等六大专项行动,要求各级河长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力度。

  据了解,十堰市目前有市县乡村4级河长共2811名,民间河长90多名,竖立公示牌1283块,出台挂牌督办、工作督查、信息工作等11项制度,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编辑: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