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湖北省林业厅获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关于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公布入选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33家单位,湖北省恩施市、襄阳市谷城县入选。
2015年,襄阳市、恩施市被原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两地积极探索,在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制度、建立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开展林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并取得初步成效,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肯定。2016年6月,原国家林业局在襄阳市召开了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现场会。
根据本轮试验任务安排,恩施市将承担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3项试验任务;襄阳市谷城县将承担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4项试验任务,通过不断探索创新,为湖北省乃至全国提供新的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湖北日报 记者汪彤、通讯员何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