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效集约化利用,我省启动长江汉江港口岸线整顿行动 ——半年清理所有岸线设施,不符合要求坚决取缔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雷闯 通讯员 陈珺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长江段和汉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提升湖北省岸线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将分为三步走,6月底之前,各地完成辖区港口岸线资源摸底情况;7月至12月底,进行市、州、县专项整顿,完成港口岸线资源清理工作,湖北省政府派出督导组进行督查;2019年,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制定湖北长江段和汉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6月摸情况,半年集中整治借鉴外省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湖北省港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长江段岸线总长1944公里,汉江岸线总长1871公里。2016年以来,湖北省通过三轮雷霆行动,长江沿线共取缔各类码头1103个(泊位数1262个),规范提升52个,腾退岸线143公里,生态复绿面积超过566万平方米,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和修复。同时,汉江非法码头延伸治理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
经过整治后,岸线利用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急需进行全面详细的岸线摸底排查,再进行规划利用。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行动先由沿江各市州在6月内摸清已利用港口岸线、非港口岸线资源的利用情况,然后进行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并进行通报。其主要任务是巩固湖北长江段和汉江沿线非法码头治理成效,做好岸线生态修复和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补植复绿,提升“靓化”岸线,还江于民、还岸于民、还景于民、还绿于民。
2019年,探索建立一条长效管理机制,科学配置港口岸线资源。例如,合理实施老港区的提档升级和新港区的开发,确定开发规模和分期实施方案,防止新港区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超前,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体系。
因地制宜,一岸线一方案不合法项目坚决取缔
《方案》提出,此次行动包括岸线清查、岸线资源整顿、生态修复、岸线管控、建设绿色港口等5大重点任务,湖北长江段和汉江沿线占用岸线资源的设施都在整顿之列。
行动将全面清理沿线已建或在建的生产性泊位,航道、海事等公务用非生产性泊位等设施,已建或在建的桥梁、管道、缆线、取(排)水口等临(跨、拦)河设施,涵闸泵站等水利设施,水务、防汛等公务用非生产性泊位等设施;登记、核查本辖区内非港口岸线资源性质、类别、开发利用等基本情况;清理未批先建、批而未建,长期占而不建、建而不用、多占少用、通过占用陆域变相占用岸线资源以及占用岸线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段岸线一方案的原则,制定差异化整治方案。”湖北省港航局相关人士表示,对符合岸线利用要求、但建设运营手续不完备的项目,协助其尽快完善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岸线利用要求的项目,坚决取缔或拆迁整合;对多占少用优质港口岸线资源和分割优质岸线造成浪费的项目,引导其集并或改造发展。
根据《方案》,要做好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补植复绿工作,确保已取缔的非法码头岸线复绿率达到100%,复绿成活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大岸线利用指标控制,严格非生产性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管理,避免无序占用优质港口深水岸线资源。
各类码头合理分类布局整顿期间暂停新项目审批
《方案》提出,要优化港口布局和整合港口资源,防止新港区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超前,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和分期实施方案。
据介绍,从2016年起,湖北省按照新的环保要求,启动湖北省各港口规划。目前,在长江、汉江干线上的17个主要港口和重要港口中,已有武汉港等2个港口规划获批,荆州、鄂州、武穴、巴东港规划即将批复,其他港口总体规划仍在修编中。“港口有了规划,才能实现资源科学利用。”湖北省港航局相关人士表示,通过规划,实现集装箱、煤炭、原油、油品、铁矿石、汽车滚装、LNG等不同货类码头科学合理布局,形成以规模化港区为依托的临江产业带、经济带,实现“水、港、路,岸、产、城”融合发展。
各地政府在规划中,要结合港口发展需求,引导小、散、乱码头集中布置,优先发展深水化、专业化、公用型港口物流建设项目,鼓励同类项目共建共用码头泊位。优化布置公务码头,减少对优质港口岸线资源的占用和分割。同时,鼓励老港区改造搬迁提档升级,支持利用新技术建设绿色智慧现代化港口。《方案》要求,在清理整顿阶段,原则上暂停涉及使用湖北长江段和汉江沿线岸线资源的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各地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港口资源整合支持力度。湖北省政府将派出专班进行督查,对整顿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