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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名下住宅注册公司 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长江网  2018-05-15 11:01:39

  长江网5月14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张东华)近日,家住武昌区的李女士通过长江网城市留言板咨询:“为什么注册100万的电商公司,不能用民宅?”

  李女士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我们主要在网店上销售食品类的产品,想用自己名下的住宅所在地作为公司注册地址,注册公司时没能通过,想知道不能注册的原因是什么?”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称,依据《武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住宅是可以办理电商公司的,但企业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协议。“李女士公司注册公司的地址是她本人名下的住宅,需要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个人租赁给该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即可申请公司注册。”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依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名称登记的指导意见”,登记注册以“武汉”开头的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注册以“湖北”开头的公司,则要求注册资本101万以上,李女士可以依据该公司自身发展需求而定。

  据了解,以住宅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有明确规定:“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网吧等经营场所。”李女士公司主要经营食品类产品,还需在经营范围内添加“网上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

编辑:杨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