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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实施“十大任务”确保一库清水
湖北日报  2018-05-08 09:54:33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记者刘汉泽、通讯员叶相成)600吨以上的单壳油船禁止进入汉江干线,丹江口水库周边3公里内禁用农药化肥……5月7日,《十堰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8年度实施方案》出炉,明确2018年实施“十大任务”,保障水环境安全,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十大任务”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节约水资源等,具体包括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等50多项细化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任务”明确到2018年底前,十堰中心城区新建40公里污水管网,主城区、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85%、50%;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汉江干线航行;探索将丹江口水库周边3公里以内禁用农药化肥,逐步建成循环有机农业示范区等。

  通过努力,确保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总氮除外),全市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87.5%,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编辑:杨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