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然)4月10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关于创新推进共享农庄建设提升“三乡工程”建设水平的指导意见》,将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房改造,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与农民共同新建租赁住房,打造共享农庄“武汉样板”。
共享农庄,是指把农村闲置住房进行个性化改造,形成一房一院一地,根据需求改造为市民田园生活、度假养生等多种模式,住在城区的市民也可以租赁农房当“农户”。
据统计,武汉现有农村房屋约73万套,长期空闲农房约11.6万套。其中,在48个美丽乡村、赏花游特色村和宜居村等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较好的村,共有农房10815户,空闲农房1432户,闲置农房、宅基地资源充足,规模化发展共享农庄潜力巨大。《意见》提出,将按照规划先行、农民自愿等原则,通过整合支持政策、强化用地保障、优化运营环境、创新金融支持等手段,引导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以出租、合作、入股等形式盘活空闲农房和宅基地,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成立平台公司的方式,进行整村综合开发或对现有农房进行改造升级,发展旅游民宿、农村电商等第三产业,打造美丽小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计划至2020年在100个行政村推进共享农庄建设,吸引社会投资资本150亿元。
武汉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共享农庄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乡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不仅能显著提高农民资产性收入,还能带动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能力、农村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