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江萌、通讯员龙志威)4月9日从湖北省咸宁市政府获悉,咸宁市新近出台规定,工业项目“零收费”政策延长5年。2013年咸宁市出台工业项目“零收费”政策2017年底到期。与老政策相比,新政有多处变化,如免收费项目由13项调整为8项;软件服务业比照工业项目,首次纳入“零收费”范围。
按新政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落户咸宁市属园区,符合条件的工业、软件服务业项目,在企业登记和建设环节,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施工道路占用费、建筑垃圾处置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工本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需上缴湖北省级及以上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咸宁市财政承担并代缴。
落户项目经相关园区和职能部门确认性质和类别后,统一由各园区代办“零收费”手续。不符合生态要求,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要求,属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等“三高一低”范畴的,投资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工业项目不享受“零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