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极目楚天 畅游湖北”湖北文旅宣传推介会走进重庆
2022-07-18 16:18:5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燕责编:蒋硕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记者 胡礼国):7月18日,2022年“极目楚天 畅游湖北” 湖北文旅宣传推介会首站在山城重庆举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张维国、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屈谦出席活动并致辞。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李述永与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刘旗签订了文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李述永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重庆分公司总经理杨坤林等三位重庆文旅和媒体界代表颁发了湖北旅游产业招商大使聘书。推介会现场,湖北为重庆带来总价值2500万元的文旅大礼包。

“极目楚天 畅游湖北”湖北文旅宣传推介会走进重庆_fororder_图片4

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张维国致辞 摄影 肖红光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陈武斌介绍了“渝鄂相约 千万礼包”的惠游政策。陈武斌表示,湖北将在重庆定向投放1000万元的“惠游湖北”消费券,可在景区门票(含二次消费)、酒店住宿、旅行社线路直接领取使用。

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屈谦致辞 摄影 肖红光

  同时,湖北还专门面向重庆游客定向发放10万张湖北旅游惠民卡,每张专项补贴100元至150元,累计补贴超1000万元。湖北旅游惠民卡包括黄鹤楼、武当山、恩施大峡谷、神农架等200多家湖北省景区,包含春季踏青赏花、夏季漂流避暑、秋季登高采摘、冬季温泉滑雪等多类文旅项目。原价300元的湖北旅游惠民卡,游客最低可150元购买。此外,湖北还将面向惠民卡的代理渠道同步推出500万元的专项补贴政策。

李述永(左)与刘旗分别代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文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摄影 肖红光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重庆是湖北最亲近的“邻居”,为了让更多重庆人领略荆楚好风光,湖北各景区纷纷推出多重优惠政策,希望更多游客能够走进湖北、畅游湖北。

李述永(右二)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重庆分公司总经理杨坤林(左一)等三位重庆文旅和宣传界代表颁发了湖北旅游产业招商大使聘书 摄影 肖红光

  暑假期间,宜昌三峡大瀑布旅游区对所有学生半价优惠;神农架景区发行季卡,可凭身份证无限次进入神农架“八景区”;恩施大峡谷景区、咸丰县坪坝营景区,对全国在校学生(不含大学生)免票;武当山景区对所有在校学生免票,对游客半价优惠;在巴东,2022年9月30日前,游客凭抵达巴东站的高铁票和本人身份证,可免票游览巴东所有景区;在恩施,12月31日前,鹿院坪景区和梭布垭石林景区对所有重庆应届中、高考生凭准考证免票。此外,鄂西沿线市州还有诸多文旅福利,欢迎重庆游客。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推介会现场设置文创市集 摄影 肖红光

  湖北、重庆同处长江边,共饮一江水。湖北历来重视与重庆的文旅共建合作,已成功轮流举办12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并共同签署了《武汉合作宣言》。

  为持续推进鄂渝两省市乃至长江流域文化旅游的高质量发展,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现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从共同塑造长江国际文旅品牌、联合开展文旅项目招商、联合开展旅游市场营销、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及两地文化艺术合作交流、建立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处理合作机制、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和信息沟通、加强双方人才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合作。同时,湖北省、重庆市骨干旅行社也签署了合作协议。

  十堰市文化旅游局带来武当功夫表演 摄影 肖红光

  第70届世界小姐中国赛区冠军姜思岐现场推介湖北文旅。姜思岐表示:“我在湖北上了四年大学,武汉是我的第二故乡。代言湖北文旅,为我们家乡文旅宣传做出自己的贡献,是我做为世界小姐中国冠军的责任和义务。”

  白云黄鹤传千古,高山流水觅知音。湖北揽山水之美、得人文之韵,惠游湖北,正当其时。湖北人民诚邀远亲近邻们做客湖北、打卡湖北,领略灵山秀水之奇,感悟长江文化之魂,体味荆风楚韵之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