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公安心向党 翰墨警民情 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省直警营书法家小分队走进黄石
2022-01-13 17:48: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虎年春节近了,荆楚大地年味渐浓。1月13日,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省直警营书法家小分队走进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开展文化惠民暖警活动。

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省直警营书法家小分队走进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开展“惠民暖警送春联”活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113150522

省直警营书法家小分队来到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开展文化惠民暖警活动 摄影 苏洋

  上午10时许,湖北省书法家协会省直分会书法家方平安、吴海广、阚成琳、龚太华、叶万弘、郭永安、焦文清、黄群厚一行来到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张之洞广场,冬日暖阳下的广场气氛喜庆热闹,等候在此的居民群众早早地排好了队。书法家们在摆好的桌案前现场挥毫泼墨,为群众送上新年的美好祝福。

  “丑去寅来千里锦,牛奔虎啸九州春”“虎跃龙腾生紫气,风调雨顺兆丰年”……一副副红彤彤的春联,映照着一张张如获珍宝的笑脸。

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省直警营书法家小分队走进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开展“惠民暖警送春联”活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113150549

写春联现场 摄影 苏洋

  “没想到公安队伍有这么多会写书法的人,人民警察真是不简单。”黄石市矿务局退休职工付春华感慨道。今年80岁的付春华也是书法爱好者,他来到书法家方平安的桌案前,主动与书法家方平安交流研习楷书等心得,并相互加了微信,以便今后深入交流切磋。

  随后,湖北省直警营书法家又赶到黄石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一楼大厅,现场铺纸、蘸墨、挥毫,一气呵成,将一幅幅墨香四溢的春联和书法作品送到基层民警的手中。

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省直警营书法家小分队走进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开展“惠民暖警送春联”活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113150555

湖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书法家协会省直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永安为基层民警写春联 摄影 苏洋

  活动现场,大王派出所广东籍民警罗思杰对书法家龚太华说:“我的家乡过年也有贴春联的习俗,今天看到书法名家来黄石写春联,我内心很激动,感到年味十足。今年因疫情防控不能回家过年,我想请你们帮我写一副春联,我把它拍成短视频送给父母,告诉他们我在黄石过得很好。”了解到年轻民警的想法,擅长隶书的书法家龚太华提笔为他写下“祖德余晖映云下,男儿雄风闯天涯”,并将此春联送给罗思杰。

  基层民警纷纷表示:“湖北警界的书法名家不畏严寒、深入基层书写春联,我们深受感动和鼓舞,我们将继续扎根基层,多为辖区群众办实事,为平安黄石作出新的贡献。”

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省直警营书法家小分队走进黄石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113150624

活动现场 摄影 苏洋

  据悉,十余年来,每年元旦至春节期间,湖北省书法家协会省直分会持续组织书法家开展书法进警营活动,为基层民警送“福”字、写春联、书“家风”。湖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书法家协会省直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永安表示,书法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魂宝,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春节期间写春联送“福”字,是最沾喜气、聚人气、接地气的一种表达方式。省直分会成立14年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书法价值导向,心系基层,干在实处,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传承传统文化,并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在明德修身上焕发新风貌。(文 卢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